不被喜歡有那麼糟嗎?

與讀小三的妹妹搭捷運去南門市場,在車廂中,
妹:媽媽,妳今天有看到一則新聞嗎?
媽:什麼新聞?
妹:有一家餐廳討厭吵鬧的人,就在門口張貼「不喜歡吵鬧也不歡迎小孩」的告示。
媽:嗯!
妹:這樣不是很可惡嗎? 怎麼可以拒絕小孩呢? 歧視小孩。
媽:嗯~ 可是這樣不是很好嗎? 既然不喜歡就明白講,那我們不要去就好了,不然去了以後招待不周不是更糟? 更何況還是有許多歡迎小朋友的餐廳呀!
妹:有嗎?
媽:有呀,例如我們會去的xx、oo等等。 
妹:對喔!下次再去。

媽媽事後想來,其實表明偏好的社會不是比較美好嗎? 大家各自去喜歡的地方,安靜有安靜的選擇,熱鬧有熱鬧的地方,然而當有人表達偏好時,卻在電視台上無情地批評,不能接受對方說「我不喜歡你」,有一位朋友說得好,台灣人似乎很撐不住不被喜歡。小妹有時不免覺得,為了這種撐不住,自己以前是不是在人際關係中,做了很多多餘的動作?(代償行為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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