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丈夫行不改名,坐不改姓…。
這回去大陸,發現很多東西都要求是「本人」,也就是實名制,就像搭飛機那樣,從買火車票、住宿到預約都要求是本人,因為是記名,所以無法冒用。每一種制度當然都會有所謂的優缺點,比如說黃牛票不能賣啦,但缺點是每個人都要核實,社會成本實在不低。後來,還看到一則新聞說,以後可能在網路上也要採取實名制,換言之,每一個登錄的帳號若沒有核實,就不能跟帖等等。乍聽之下,這似乎是變相的一種網路審查制? 其實南韓早已實施過這個政策,可想而知上有政策下就有對策,道高一尺魔高一丈,後來大法官裁定違憲後收場。此外,聽說美國也在考慮中…。
到底網路實名制的好壞優劣,不是咱的頭腦能想清楚的,只是這件事啟動了一個念頭:自己要不要實名制呢? 本來覺得被很多人知道很麻煩,也不能偷偷地罵別人,只想隱敝地活著,可是,這樣的時代,那有隱身之法呢? 況且這樣的想法實在太驕傲了,畢竟自己關心的事情應屬小眾,也沒有通天的本領,更沒有超人的魅力,只不過是一個平庸的歐巴桑而已,寫文章只是因為從小羨慕人家文筆好(「羨慕感是不實念波」),這也不是辦法,不如就來寫吧! 寫中醫、莊子、書法、炒股票,只是因為喜歡或者有在做而已,寫與不寫,我還是我;沒有人認識我或有很多人認識我,對我來說,有差嗎? 這兩三年來,漸漸覺得,無論活在什麼狀況,自己都是自己,既不增也不減。或者說這種「自己只是自己」的身體感很舒服。
題外話:講到大隱隱於市,不禁想到希區考克的「驚魂記」(The Psycho),從女主角開始計畫要A那筆錢開始,那筆錢該是伏筆,隨著女主角的逃亡,一直心繫著那筆錢最後的結局,結果居然是那樣! 果然,要讓人看不見,最高明的手法就是放在一眼就看到的地方呀!
與人聊到書法、中醫或是寫作,對方通常都會問道,那妳能做多好? 似乎要搞這類的事情要有遠大的目標才好,被問這樣的問題實在很驚恐,甚至於有絕望感,不要說跟古代人比了,就看同學們,左眼看過去,右眼望過來,很多人都比自己做得好,既然絕望,那乾脆就不要再想這個問題了。羅勃.弗利慈(Robert Fritz)在《阻力最小之路》書中(還是另一本書?)講到一件事,說他的兒子想參加棒球隊,但自己條件不好,又時間不夠等等,講了許多理由,過程中,弗利慈一直用堅定的語氣問他:「那你要不要打棒球?」兒子繞了半天,最後也是堅定地回答:「是的,我想去打棒球。」「想要」不就是做事情最堅實的理由嗎? 何必給自己設下這麼多阻力? 去做就對了,這是連球鞋都知道的事。做事情就是這樣,要很有計畫,但想太多就沒法兒做了。此外,年輕人或許還需要考慮生計的問題,要為前(錢)途努力,這樣的事情,上半輩子已經做完了,下半輩子可以倒過來像小孩一樣不計前途地做事了,當然,前提是老公願意讓太太在家當米蟲才行喔!
照片說明:很殘酷,深深的絕望感!
照片說明:這是在故宮拍原稿的照片。更絕望了。
此外,以前不太敢讓人家知道自己在學中醫、寫書法,一來自覺程度差,二來怕別人以為咱高大上;也不願讓人知道在做股票,好像這是一種不正當的營生,更何況還賺不了錢。在想實名制這件事,好像也就釋然了,人有實名制,事物也是,讀莊子有一種與眾不同的感覺:每個人都是平等的,除了心境上的不同,每一件事都是中性的,除非為了它喪失自己的心性。俗話說得好:「老不老是心情的事,縐紋是無辜的。」比如說,很喜歡莊子書中的「均亡羊」,故事的大意是說,有兩個人去牧羊,把羊搞丟了,一個抱歉地說自己跑去賭博,所以搞丟了羊;另一個卻理直氣壯地說自己可是因為用功讀書這才把羊搞丟了。可是書中卻說:「二人者,事業不同,其於亡羊均也。」這是一般人會有的想法吧? 覺得讀書比賭博高尚,所以對後者情有可原,然而(這是自己私心的解釋)如果迷失了自己的心(羊),那麼是因為世俗認定「正確」或「不正確」的事,有差嗎? 言下之意,什麼最重要呢? 同一篇文章《莊子˙駢拇》的內容頗顛覆我們所接受的傳統教育,第一次聽到還真嚇一跳。
有一回跟徐阿姨(跟著小孩叫)聊到部落格的閱讀者不多,她笑我說,就寫那些東西根本就是想炫耀自己有多厲害,明明就是小眾的東西呀! 不如講買股票那些糗事還有趣些。回頭再跟妹妹提到此事,她說,寫書法、學中醫跟做股票寫在一起好像怪怪的! 嗯,小學生就已經有「高」「低」的評價了? 那我心中有沒有比較看得上寫書法,而瞧不起做股票呢?
至於程度差,現狀如此,只好承認了。雖然剛剛經歷過人生最大的一次虧損(帳面上),錢,再賺就有了。
另一個想法是,有時候只是單純想寫幾句話,或是中醫小發現,無法寫成一大篇文章,那麼這樣的小短文,可能臉書就比較合適了,不嫌棄,請您大駕光臨:臉書在此。
題外話:以前看「水滸傳」,有一事甚感驚奇,以前的人真的是「行不改名,坐不改姓」? 沒有冒名頂替之事? 書中標準的場景是這樣的:話說宋江別了武松欲往清風寨,不料卻被清風山的小囉嘍擄了去,正要開心剖肚之際,宋江道:「可惜宋江死在這兒」,燕順(寨主之一)一聽宋江,忙問道:「你莫不是山東及時雨宋公明,殺了閻婆惜逃出在江湖的宋江?」宋江道:「正是黑三郎宋江。」燕順吃了一驚,於是割索的割索,送衣服的送衣服,三位領頭的納頭便拜。這不是太神奇了嗎? 宋江到處跑來跑去,以前資訊挺不發達,從沒有人懷疑過他的身份耶! 除了很小一個插曲是有人冒了李逵的名,通本書,報了啥名就是,好像也只有武松為躲避官府才改扮行者造型,否則大家好像都是以真面目示人耶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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